每人領一千!花蓮「生活物資券」開跑 2.3 萬人受惠 納入統一超商兌換更便利

2026-05-05 / 生活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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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 115 年度「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於 5 月 4 日起正式發放,全縣預計發放 23,845 份。縣長徐榛蔚今日下午前往鳳林國小活動中心關懷鄉親並親自發券,強調縣府將持續透過實質資源挹注,協助弱勢族群減輕生活負擔。本次發放對象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相關補助之身心障礙者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每人可領取 5 張面額 200 元、總價值 1,000 元的物資券。為提升使用便利性,今年再次擴大通路,包含全聯、家樂福、農會超市及統一超商(7-11)等各大連鎖門市均可收受。

根據社會處規劃,首波發放期為 5 月 4 日至 19 日,由北至南共設 8 個發放場次。符合資格者須於 115 年 3 月 31 日前具備福利身分,並持領取通知單及身分證件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若未能於通知時間領取,民眾可於領取日翌日起至 6 月 18 日止,前往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補領,逾期將不補發。徐縣長亦提到,縣府已將文建站、福氣站等關懷據點標註於發送至各戶的農民曆中,期盼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讓資源能精準對接有需求的家庭。

社會處特別提醒,本年度生活物資券的使用期限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逾期作廢。由於物資券採「認券不認人」制,若不慎遺失或毀損將不再補發,民眾務必妥善保管。配合通路除連鎖超市外,亦涵蓋地方 199 賣場及統冠超市,確保偏鄉民眾能就近採買生活所需食品與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