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 5/4 起發放 涵蓋超商與各大超市兩階段領取

2026-04-29 / 生活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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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將於 5 月 4 日起至 19 日,於各鄉鎮市發放 115 年度「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障補助之輕度身障者、中度以上身障者,以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的鄉親,每人可領取 5 張面額 200 元、總值 1000 元的物資券。發放對象以 115 年 3 月 31 日前符合資格者為準,縣府已陸續寄發領取通知單。

為了落實便利購物,今年縣府再次整合多元通路,合作店家包含全聯、統冠、愛買、家樂福、農會超市、199 以及統一超商 7-11,全縣境內門市皆可收受。民眾收到通知單後,請備妥身分證件與填妥資料並蓋章的通知單,依照指定時間地點前往領取。若錯過首波發放時間,民眾可於領取日隔日起至 6 月 18 日止,改往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補領,逾期將不再補發。

社會處特別提醒,物資券的使用期限截止於 115 年 10 月 31 日,逾期即失效。由於物資券採取「認券不認人」制,且一旦遺失或損毀不予補發,領取後務必妥善保管。相關活動訊息已公告於社會處官網,民眾若對資格或領取流程有疑問,可上網詳閱或洽詢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