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擴大就醫交通補助 癌篩異常後續追蹤納入核銷範圍

2026-09-21 / 醫療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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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為減輕偏鄉鄉親奔波就醫與長照機構的交通經濟負擔,花蓮縣政府推動「一一五年花蓮縣就醫及入住住宿式長期照顧交通費補助計畫」,擴大轉診就醫補助認定範疇。花蓮縣衛生局表示,凡民眾接受癌症篩檢結果呈現異常,經醫療機構通知或醫師專業評估需進一步複檢、確診或治療者,後續往返醫院追蹤回診所衍生的交通費用,即日起正式納入轉診就醫補助認定,全力支持鄉親不因路途遙遠或費用負擔而中斷關鍵療程。

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早期發現病灶只是第一步,及時完成確診與後續常態治療才是守護生命的關鍵。花蓮地形南北狹長,部分鄉親在篩檢出異常後,常考量長途往返醫療院所的交通花費與時間成本,因而猶豫甚至放棄後續追蹤,恐延誤黃金治療期。此次放寬補助認定標準,正是為了讓「前端篩檢」與「後端醫療」無縫接軌,民眾只要因癌篩異常需持續回診,並符合計畫規定者,皆可依程序申請車資補貼,讓醫療支持成為民眾對抗病魔的堅實後盾。

在申請審查與認定文件方面,為兼顧簡政便民與核銷合規,符合資格的民眾只需依個別就醫情況,檢具癌症篩檢結果報告、異常追蹤通知單、醫療院所開立之就醫紀錄,或任何足以佐證與癌篩異常處置相關的就診證明文件,即可作為衛生局審核核發的依據。

花蓮縣衛生局特別提醒,本年度就醫交通補助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十一月十日止,或至年度預算額度用罄為止。補助距離認定是以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至「實際就醫醫療院所」的里程計算。符合轉診就醫、重大傷病就醫或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的鄉親,可由本人或家屬備齊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就診當次繳費收據正本及轉診證明等相關文件,於就醫、轉院或入住日起算三個月內,逕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衛生所提出申請,維護自身就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