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暑假打工旺季來臨,不少在臺求學的僑生與外國留學生紛紛投入職場賺取生活費。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特別提醒在地商家與企業,聘僱在學生前務必落實「證件正本查驗」,若僱用到未經許可或許可已逾期的外籍學生,依《就業服務法》最高可處新臺幣 75 萬元巨額罰鍰。此外,今年(115年)起更有攬才新制上路,應屆畢業生在延期居留期間享有「免辦工作許可」的便利,雇主應多加留意。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雇主聘僱在學僑外生時,務必親自核對並留存居留證、學生證、工作許可函等三項證件正本,並確認工作許可仍在勞動部核給的有效期限內。為避免誤觸法規,雇主可利用勞動部「移工動態查詢系統」查驗工作許可,或至內政部移民署網站確認居留證合法性。在工時方面,在學僑外生學期中每週工時上限為 20 小時,但寒暑假期間則不受此限,且雇主皆須依法為其投保勞保與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