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近期巡查發現,仍有少數民眾違規於非指定區域垂釣、違規停放車輛於碼頭作業區,甚至在漁船進出航道時未主動收竿禮讓,嚴重影響港區安全與船舶進出。縣府強調,港區垂釣應以漁船作業安全為優先,當漁船進出港時,釣友應立即停止拋竿並主動收竿禮讓,車輛亦不得擅自進入管制區域,共同維護秩序。
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花蓮漁港已全面建置科技執法設備,針對違規進入非開放區域、違規停車及妨礙航行等行為搜證辦理。自開放試辦以來已開立 5 件裁處,展現維護法治決心。違規者將依《漁港法》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此外,8 月 1 日同樂會參賽者若有違規情形,主辦單位將依法移送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花蓮縣長徐榛蔚呼籲,友善釣魚建立在遵守法令與尊重漁民權益之上。請釣友遵守指定區域規範、維護環境整潔並落實「漁船優先」原則,透過公私協力維護秩序,共同打造安全、永續的花蓮漁港休閒垂釣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