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縣市運毒還毒駕 花蓮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

2026-05-28 / 社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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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花蓮警方日前在臺 9 線新城段阻斷大規模新興毒品流入花蓮社區!花蓮地檢署為強力遏止毒駕危害,針對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跨縣市運輸海量毒品、且邊開車邊拉K的重大案件,於今日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案起源於 5 月 26 日晚間 9 時 15 分許,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正在新城鄉臺 9 線路段執行擴大臨檢勤務。當時吳姓男子開車行經該處被警方攔查,第一線員警憑藉極為敏銳的觀察力,立刻察覺吳男神情極度不對勁,不僅情緒反應異常劇烈、雙手甚至止不住地劇烈顫抖,同時車內還飄散出陣陣怪異臭味。警方當下判定其客觀情狀已達到吸毒後「不能安全駕駛」的毒駕程度,立刻依法將他逮捕。

隨後,警方對吳男及其駕駛的自小客車執行附帶搜索,結果驚人。警方當場在車內及他的隨身包包中,起獲高達 30 袋、總計 5,445 支的第三級新興毒品「彩虹菸」,總毛重高達 8,686 公克。除了海量彩虹菸外,現場還一併搜出沾有愷他命的 K 盤 1 個、愷他命晶體 1 罐(毛重 9 公克)、防身電擊棒 1 組,以及疑似販毒所得的不法現金 1 萬 3,500 元和犯罪手機等證物。經過當場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吳男也確實呈現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為毒駕犯行。

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吳男當天中午 12 點,才在桃園市某處吸食了摻有愷他命的香菸,隨後竟直接大膽開車上路,一路長途跋涉跨越縣市直奔花蓮。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吳男涉犯運輸第三級毒品、不能安全駕駛等罪嫌重大。審酌他載運的毒品數量極其龐大,一旦流入花蓮社區將嚴重戕害後山治安,且吳男因面臨重刑,具有高度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的可能,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蓮地檢署嚴正呼籲,毒駕形同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檢方將持續配合上級指示,針對所有毒駕犯行從嚴究辦、絕不寬貸,全力守護交通安全與地方社區的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