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本次遭到除名的兩名黨員,分別因踩到黨內「違紀助選」與「違紀參選」的紅線而遭黨紀嚴懲。身為民眾黨在花蓮縣議會現任議員的傅國淵,因本屆黨部在第一選區(花蓮市)未提名他爭取連任,而是改推市民代表蔡翼陽參選,引發地方波瀾。日前傅國淵不僅公開現身力挺競選連任的花蓮市長魏嘉彥,更在社群媒體公開抨擊黨內徵召的花蓮市長候選人戴于文是「空降」,甚至酸言「地方選舉不能只靠政黨招牌」,嚴重損害民眾黨形象與提名人選情。民眾黨中評會調查後認定,其行為已明顯違反《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十五條「違紀助選」與損害黨及提名候選人權益等規定,情節重大。
另一名遭開鍘的醫師江躍辰(現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林憶君之夫),曾任花蓮縣文化局長,具備民眾黨籍。然而在民眾黨花蓮縣議員第一選區已確定唯一提名蔡翼陽的情況下,江躍辰未獲黨內同意與提名程序,仍逕自登記參選該選區縣議員(日前抽中12號),被黨部認定構成實質「違紀參選」,違反《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十一條規範。
花蓮縣黨部說明,依據黨內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十一條主要規範未經黨內提名、擅自登記之違紀參選行為;第十五條則嚴格禁止公開支持非黨內提名候選人、擔任對手競選職務,或任何損害本黨及提名候選人權益之情事。經中評會全體委員審議後,決議祭出開除黨籍的最嚴厲處分。
花蓮縣黨部強調,地方黨部全力落實中央評議委員會的決議,並特別呼籲花蓮鄉親與廣大支持者,民眾黨在花蓮縣議員第一選區「唯一提名、唯一力挺」的候選人就是蔡翼陽,請外界認明正記標記,切勿混淆提名立場。黨部未來將持續嚴明黨紀,落實制度規範,以維護黨的組織運作與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