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15年地方選舉候選人資格出爐!651人審查12人遭剔除

2026-10-17 / 地方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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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一一五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倒數階段,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完成全縣候選人資格審查作業。本次全縣共受理審查六百五十一名候選人,經主管機關跨部會查證並提送委員會議審議後,合計有十二名候選人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消極資格規定,確定喪失候選人登記資格,其中包括花蓮市市長候選人一人及縣議員候選人一人。



花蓮縣選委會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等相關法規,全面清查各類公職候選人資格,審查結果涵蓋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五大類別:

在備受矚目的縣長選舉部分,四名登記參選人經查均符合法定資格,將維持四強角逐態勢。縣議員選舉共審查五十五人,其中五十四人合規,第五選舉區則有一名候選人因涉及消極資格情事,依法裁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基層公職部分,鄉(鎮、市)長選舉共審查三十六人,三十五人符合資格,花蓮市長候選人有一人因牴觸選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而遭剔除資格;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共審查二百四十人,除新城鄉第一選舉區候選人邱鳳英因不幸逝世不予審定外,共有二百三十三人合格,另有壽豐鄉第四選區、瑞穗鄉第三選區、玉里鎮第一選區、光復鄉第一選區、秀林鄉第一選區及卓溪鄉第一選區各一人,合計六人因涉及法定消極資格,不予受理登記。

在村(里)長選舉方面,共審查三百七十六人,其中三百七十一人合格,另有五人遭撤銷資格,包括花蓮市主和里里長候選人、光復鄉大平村及大安村村長候選人、壽豐鄉月眉村村長候選人,以及秀林鄉富世村村長候選人各一人,均因違反選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遭取消參選資格。

花蓮縣選委會指出,審議合格之候選人將陸續發函通知辦理姓名號次抽籤,待號次底定後,分別於十一月十七日及二十二日依法辦理各公職選舉之候選人名單正式公告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