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指出,檢調掌握具體情資,花蓮縣議員候選人楊悟空等人涉嫌將某公益社團法人所收受之社會各界捐獻善款,挪移轉作私人競選等相關用途;此外,花蓮市長候選人張榮法亦涉嫌收受或受託境外敵對勢力資源,涉犯《反滲透法》。承辦檢察官隨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臺北市調查處、苗栗縣調查站等單位,持花蓮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十處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帳冊、資金流向憑證與通訊紀錄,並通知被告四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專案團隊深入訊問後,認定楊悟空、莊姓及王姓共犯等人,均涉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檢方審酌楊悟空犯罪情節嚴重,且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准收押;莊姓與王姓被告雖涉案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三萬元及一萬元交保。花蓮市長候選人張榮法涉犯《反滲透法》罪嫌重大,檢察官審酌後諭令六萬元具保候傳。
花蓮地檢署強調,淨化選風、阻絕境外勢力介選與杜絕挪用公益資源為民主法治底線。檢方嚴正呼籲,若民眾發現有賄選買票、幽靈人口、選舉賭盤、暴力介入或境外資金滲透等不法情事,請勇於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檢舉人身分絕對嚴格保密,查證屬實最高可獲兩千萬元檢舉獎金,全民共同捍衛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