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林英正掌握情資,周賢德及其妻涉嫌以每票1,000元至2,000元不等之現金,並搭配市價約100元至200元的香菇作為對價,向轄內有投票權的村民行賄。檢察官於10月1日、2日指揮新城警分局、吉安警分局及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周賢德住居所等5處執行搜索,同步帶回涉案被告及證人共計17人釐清案情。
檢方深入偵訊後,認定周賢德與王姓妻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考量周賢德具備串供滅證之虞,檢方為保全證據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審理裁定周賢德10萬元交保候傳;其妻王婦則因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現任村長周賢德過去已連任5屆村長,本次力拚「六連霸」,因地方選情競爭激烈,同選區共4人登記參選,檢調正全力追查賄選資金來源及受賄選民網絡。
花蓮地檢署強調,檢警調查察妨害選舉團隊已全面啟動,對各類型介入選舉的不法行徑採取「零容忍」立場,無論是傳統的現金買票、餽贈禮品,或是變相招待餐飲、旅遊,執法單位一律嚴辦到底。地檢署呼籲民眾若發現任何買票、賣票情事,應勇於提出檢舉,檢方定嚴密保護檢舉人身分並核發檢舉獎金,與全民攜手維護公平乾淨的民主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