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選程序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長高世緯主持,邀請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庭長陳佩芬、國民法官科科員余思伶、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家維及花蓮律師公會理事羅國榮律師全程在場監督。作業嚴格依循法規,藉由電腦隨機亂數自符合法定資格的縣民資料庫中產出初選名冊,確保整體選任過程杜絕人為干預,達到嚴格的公正性與公信力。
新任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吳俊毅指出,國民法官制度是我國推動司法改革的重大里程碑,核心理念在於打破過往純粹由職業法官審判的壁壘,引進各行各業的生活歷練、常理判斷與多元社會視角,與專業法官共同承擔審理責任。這不僅能大幅提升審判過程的透明度、化解民眾對司法的距離感,更是實踐公民參與司法審判的具體展現;縣府民政團隊後續將全力配合法院,嚴謹完成名冊造冊、資格清查與通知送達等作業。
花蓮縣政府強調,隨著一一六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名冊順利抽出,地方推動司法民主化已扎下深厚基石。未來期望透過來自不同文化、生活背景的在地鄉親走進法庭,將多元價值觀與同理心融入刑事審判,使判決視角更貼近社會真實溫度,健全我國法治社會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