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為確保鄉親飲食安全,稽查人員於執行日常食品衛生例行稽查時,同步將查核觸角向下延伸至轄內的餐飲業、飯店、夜市、攤販小吃及幼兒園等終端供餐場所。截至7月16日為止,總計已完成查核193家次,確認各場域是否違規使用受影響之大豆沙拉油。朱家祥重申,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主動停止販售、使用並通報,若經查獲仍違規使用或未落實自主下架者,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鄉親,應持續關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問題產品批號,若持有受影響產品應立即停止食用,並攜帶購買憑證或剩餘油品至原通路辦理退貨。民眾若對退換貨機制有疑問,可先撥打各油品公司客服專線;若進一步衍生退費等消費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尋求消保官協助。衛生局將密切配合中央最新公布之資訊採取滾動式查核,民眾若有食品安全衛生疑慮,可撥打花蓮縣衛生局食安服務專線8226959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