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本次被驗出超標的「苯駢芘」屬於多環芳香烴(PAHs)的一種,通常是在食品加工過程中產生,或是受到環境污染所致。我國針對食用油脂訂有嚴格的苯駢芘限量標準,食品業者有責任落實製程管理與自主檢驗。朱家祥特別警告,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只要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必須立刻主動停止販賣並辦理回收,更要第一時間通報衛生局;如果被查獲沒有落實自主下架,或是隱匿未通報,將被依法重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呼籲,請花蓮鄉親即刻檢查家中的大豆沙拉油,如果購買的油品品牌與食藥署公告的問題批號相符,請務必立即停止食用。民眾可保留購買憑證、發票及剩餘的問題油品,儘速前往原購買的通路辦理退換貨。衛生局將會持續嚴格監控業者的回收進度,確保不合格油品全數退出市場。若對家中油品有任何疑慮,請撥打花蓮縣衛生局專線(03)822-695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