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府說明,本次核定計畫包含新城鄉及壽豐鄉的重要人行道路改善工程,其中「新城鄉新興一路人行道改善工程」原中央核定計畫經費1,200萬元。後因中央修正核定調整為2,000萬元(補助款84%為1,680萬),為確保工程能依照修正後的基本設計順利推動,本次會議通過追加中央補助款不足額之672萬元。該工程日前亦獲選內政部「全民參與街道改善」投票前十名。

另一項計畫為壽豐鄉「東華大學週邊環線人行道建置工程」,獲中央核定計畫經費392萬餘元。將建置東華大學周邊環線之人行步道,完善校園周邊步行路網,解決學生與在地居民長期以來的通行安全需求,建構更友善的通學環境。
花蓮縣政府表示,徐縣長自上任以來積極改善並提升縣內「行的安全」相關交通優化工程,落實各項交通建設、並持續提升人行環境,打造安心、舒適的宜居花蓮。本案後續將送請縣議會審議同意墊付動支程序,以確保改善工程能如期執行 。(花蓮縣政府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