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針對花蓮縣光復鄉與富里鄉長期懸而未決的兩項公共工程議題,傅崐萁國會辦公室近日積極展開跨機關協調,針對土地合法化及交通建設安全等鄉親關切重點達成具體結論。透過國會平台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辦公室不僅回應了基層民意的迫切需求,更確保地方建設能在安全與合法的基礎上穩健推進。
在光復鄉大興村的部分,地方長期反映既有的蓄水池及道路等公共設施涉及國有土地使用問題,因程序未完備而影響後續的維護管理與公共安全。為此,傅崐萁花蓮辦公室主任葉佳興於 3 月 19 日邀集國有財產署、縣政府及鄉公所等單位進行實地會勘。會勘決議指出,國產署原則同意大興段 377 地號內之設施確有公共使用事實,未來將依規定補辦撥用程序,只要地方政府依法提出申請即可辦理。這項進展不僅確保了公共設施的合法地位,也利於後續的行政維護,讓大興村的民生設施管理邁入法制化。
在南區的富里鄉,針對公路局辦理的「台 9 線玉里大橋及南通至東里道路拓寬工程」,當地居民對於工程可能引發的排水不良與淹水風險表達高度憂心,尤其鄰近住戶的安全備受關注。傅崐萁花蓮辦公室主任潘俊霖隨即邀請公路局第四工務段、工程顧問公司與在地居民展開面對面溝通。公路局於會中說明,該路段預計於 8 月底動工,針對現況排水路徑的高程落差,將透過工程設計調整地勢至最低點,並同步設置排水出口與 50 公分的截水設施,以有效防止雨水倒灌進入民宅。
此外,針對玉里鎮安通地區 17 號及 17-1 號住戶的特殊地理位置,工程單位也承諾將設置專屬防護措施並預留排水設施,確保施工期間不對居民造成影響。傅崐萁辦公室表示,此次處理的兩起案件分別涉及土地使用合法性與交通建設安全,皆是地方累積已久的問題。辦公室未來將持續發揮跨平台整合功能,追蹤各項工程進度與行政程序,確保各項承諾落實到位,讓地方建設不僅要「做得到」,更要「做得好、做得安全」,真正達成鄉親對安居樂業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