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條例核定 5.7 億元 花蓮縣府攜手光復鄉公所全力重啟災區生機

2026-03-20 / 地方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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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庭揚/花蓮報導
針對 2025 年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對光復鄉造成的嚴重衝擊,在立法委員傅崐萁等不分黨派委員的積極爭取下,立法院決議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並成功匡列 300 億元特別預算投入災區復原工程。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復建工作是一場與時間賽跑的挑戰,截至 115 年 2 月底,中央已核定由光復鄉公所代執行共計 20 項復建計畫,總經費約 5.7 億元,將優先投入基礎設施修復、環境清消及公共空間重建,全力協助鄉親儘速回復往日家園生活。

在本次核定的 5.7 億元經費中,最大宗的支出為村里道路及小型排水溝修復補助,計畫投入約 3.5 億元針對非屬省道或縣道的鄉道、村里巷弄、側溝及格柵進行全面功能復原。此外,針對鄉境內災區環境清理與消毒項目,縣府撥付約 1.2 億元預算,重點支應如 Fata'an 部落等受災地區的淤泥清除、廢棄物載運及環境清消作業,確保公共衛生無虞。針對部落與社區的公共空間,則編列 8,000 萬元補助款,用於修繕受損的活動中心、小型公園及公設公墓,讓居民能重新擁有完善的公共服務場域。

除了光復鄉公所代執行的專案外,花蓮縣政府也積極整合多項颱風災害的復建工程,並同步納入 115 年追加減預算執行。這些計畫包含鳳凰颱風公路系統與公共設施復建約 5,155 萬元、樺加沙颱風相關工程約 8,859 萬元,以及丹娜斯颱風所涉及的村里聯絡道與復建工程約 8,440 萬元,顯示出縣府對於全縣受災區域的全面關懷與系統性復原規畫。

花蓮縣政府特別感謝立法委員傅崐萁在立法院為災民發聲並提出重建特別條例,為受災戶提供了實質且及時的經費挹注,同時也肯定光復鄉公所團隊在第一線協助項目執行的辛勞。縣府強調,依秉持公開透明與專業負責的態度,全力推进各項復原工程,讓光復鄉重現繁榮生機,攜手鄉親共同打造更加幸福且安全的花蓮家園。